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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
于是我苦中作乐地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红油漆是挺恶心的,我不想碰。
一直到走出小区坐上车,点烟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我的手在抖。
那天的阳光很好,几只不怕人的圆滚滚的小麻雀在地上蹦来蹦去。
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在笑。
我却连家都不敢回。
我闭上眼睛,想,我累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房子里那些衣服首饰什么我都不要了。
至少卡里还有那么多钱,够我好好活下半辈子了。
这件事,也算一个契机,让我下定决心的契机。
我再也、再也不想继续跟男人周旋了。
这些年,他们在我身体上、在我内心里留下的印记,并不亚于刚刚我看到的那个鲜红的大字。
本质上是一样的恶心,一样的晦气。
就如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