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2/14)
,怕是近几日刚做出的,还是挺具有查案智慧的棕熊精决定去市集上走一番。
……
查案是不方便带着熊猫幼崽跑的。
棕熊精思来想去将他先抱回了大安的街道司。
街道司就是这些城管,也就是“监市”们休整的衙门之所在,这里常年有近500名员工,为大安城的市容市貌而奋斗。
棕熊精本想在这儿找一名同僚帮他看孩子,可近日正逢七夕佳节,街道司的人手很是不足,一是要上街维持公共交通秩序、调解买卖矛盾,还有年轻男女监市也要享受这番节庆,他们也不敢贸然扣人,想找个有空的同僚是有些难度的。
好在棕熊精捕捉到一抹扎眼的白色,他松口气道:“长林,可否有空闲?”
长林这个名字,是很仙气飘飘的,而名字的主人很像古龙笔下叶孤城的青年版,你看他人,是很年轻、很英俊的,而他身上挂着的那柄剑,剑锋三尺三,因是由天外陨铁打造,比起那些藏锋的要亮不少,远看都觉得它泛着股寒气。
长林很贵气,听说他的发冠由顶檀木所制,价值千万。
那么,为什么这名画风独树一帜的剑修也会出现在街道司呢?明明他看上去不那么贫穷。
这个问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长林头上的顶檀木发冠是他从家中带来的,那是他的纪念,而他本人的贵气也是从小培养的,但在进入凌霄派后,他的所有家资都换成了海外玄铁,为了磨剑,他真的是散尽家财。
所以,决定成为剑修的他一天之间就穷了。
像他这样的人凌霄派中还有很多很多,其实,也不是没有门派学着剑却过着声色犬马的好日子,可凌霄派人认为这群人都不能算是完全的剑修,他们心中很有杂念,心不诚!
你知道一把好的,说不定能生出剑灵的,能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剑有多贵吗?!
有喝小酒的钱就去锻剑啊混蛋!
总之,因为钱花完了,长林就不得不在练剑之余打零工了,恰好街道司特招剑修,他可是过五关斩六件好不容易才获得这一职位的。
听说市场上的剑修过多,岗位供不应求,他们现在竞争上岗都是十比一。
尤其这份工作很是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