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番外 传灯【修】(8/9)
至小道,她突然言语讥讽,大骂我无能、废物,她还告诉我她偷人,她嫁给我的三年、我不在的时间里,她一直偷人。我气得失去理智,将她推倒,又踢了一脚,混乱之时她拔出我腰间的匕首往我手臂划了一刀,看着胳膊流出的鲜血,我气得头一阵阵发晕,把匕首夺回来,又脱下外衫擦血,而她还尖叫着要同我和离……我怕我失控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也不想和离,便匆忙逃走,途中越看外衫沾到的鲜血便越觉得心烦,于是脱下来扔进河里,跑去喝酒——”
说到此处忍不住痛哭流涕:“如果我没抛下谈氏,她就不会被歹人所害,以至于尸首异处。她想和离,那就和离,她不会死,我娘也不必白头人送黑发人,彼此都好!可叹我没早点想明白!”
知府:“谈氏说她偷人,可知是何人?”
林大摇头,有些羞愧:“我很少在家,对此毫无头绪。”
盯着林大看了会儿,知府起身低声吩咐狱卒去办事。
狱卒听令,过了会儿拿着碗鸡的鲜血回来。
知府:“泼他身上。”
狱卒把血泼到林大身上,后者低头看,两眼一翻直接晕倒。
师爷目瞪口呆。
知府淡定:“他晕血。”
言罢令人将林大带回牢房,而后走出去。
师爷:“林大见血即晕,绝不可能杀谈氏,更别提砍断她的头颅!而且当时是赶路途中才突然爆发争端,没有预谋,排除同伙作案的嫌疑,凶手另有其人,林大是被冤枉的!话说回来,大人如何得知林大晕血?”
知府习惯性把手揣进袖子里回道:“刘氏为了佐证林大胆小,特意提到林大连杀鸡都不敢看,可一个胆小的人当得了行脚商人?我起初怀疑是夸大、撒谎,之后看卷宗也提到林大胳膊被划伤后速速逃走,还扔掉外衫,刚才他又说了一遍,用‘头发晕’陈述他当时的状态,他以为是气的,其实是晕血。所以沾血的外衫让他不适,他宁愿扔掉也不愿留下来。”
师爷:“大人见微知著,卑职佩服。”
不愧是赵大人手把手教出来的得意门生。
二人刚出牢门就有人来报:“大人,不知打哪来的江湖人自称是您故友,正在衙门外等着。”
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