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报官(1/4)
杀人犯法吗?
当然!杀人偿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法治社会,固然有特权阶层的存在,但前提是没有死人。要是出了明晃晃的人命官司——有卖身契的奴仆除外,除了皇帝,即便是皇亲国戚也是要偿命的!
在红楼梦里,薛蟠打死了人,那也是贾雨村“确定”其得疾病“死了”,才会判薛家只赔付冯家烧埋银子,将拐子处置了事。否则,贾雨村是没有权利判处人命官司的,需层层上报审查,由皇帝做决定才符合法定程序。如果没有,那就是渎职,你官也不必做了!
根据大周律法,良人在路上遇到盗匪、贼人故意勒索、敲诈、抢劫等祸事,是可以自主防卫的,甚至若武力差距悬殊,自卫过当失手杀人那苦主也算无罪。考虑到自己不可能隐藏自己的武力一辈子,所以,即便莫磐有杀人的心,也只是打伤了那六个地痞流氓,至于他们会不会留下残疾,那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因为他已经决定到扬州官衙报官,状告书院学子马琼带领地痞流氓在他回家必经之路上勒索、截杀他!
到时,有功名在身的他不光伤人无罪,那几个地痞流氓还会被判杖刑、徒刑,严重点或许会流放,这跟打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
当晚回家之后,他向莫青鸾禀明事情原委,又吩咐春分带着家里几个壮汉连夜将那六个地痞流氓给绑了送去扬州衙门,他怕真把那几个流氓不管不问的在路上放一夜,出了人命反倒让案情变的复杂。
再者,既然幕后之人是顾问之,又被他当面撞见,那么顾问之肯定不会就此将马琼不管不问,相反,他还得给马琼尽力医治,否则他就得解释莫磐看见他“以袖掩其口鼻,欲置马琼以死地”的事了。顾问之会管马琼,也有可能会回到书院后着人去处理那六个地痞,所以,莫磐打算赶到前面,将那六个地痞掌握在自己手里,好作为他被“伤害”的证人!
莫青鸾看着儿子忙活完善后事宜,已经深夜了,纵然莫磐表现的胸有成竹,还给她仔细讲解了《大周律法刑律》上关于路遇盗匪的处置流程和方法,还说了几个类似的案例,莫青鸾心里的担忧仍旧没有消除。
此时,当真的遇到事情,她就真切的感受到了儿子前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