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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赵构生母韦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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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赵构生母韦太后(3/5)

均须遣使称贺,宋每年向金国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韦氏返回南宋后,被宋高宗封为太后。

当上了太后,韦氏自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五国城难以启齿的娼妓生涯,杀人灭口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时的韦氏嫁给完颜宗贤期间,生有一子(一说二子)。韦氏在金国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传。为了掩饰宫廷丑闻,宋高宗便在韦氏的年龄上做文章,将其虚增十岁。

三十八岁的女人只要保养得当,韵味依然十足;而对于在后宫养尊处优的韦氏来说,这个年龄必定风情万种,何况她能成为宋徽宗的女人,貌美指数自然不低。韦氏被俘后,“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宋俘记》)。洗衣院字面上像是洗衣机构,但从与韦氏一同被遣送到洗衣院的朱、赵二女子次日“并蒙幸御”(《青宫译语》)来看,洗衣院实际上是金国贵族淫乐的场所,类似妓院。韦氏在洗衣院,不可能冰操独守。

天会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将“宫奴赵(构)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按:妓女从良)”(《呻吟语》)。从洗衣院出来后,韦氏嫁给金国盖天大王完颜宗贤为妾。关于韦氏改嫁一事,辛弃疾《窃愤录》记载,“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按:宋钦宗)视之,乃韦妃也。太上(按:宋徽宗)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

《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也讲述了韦氏改嫁:“一日,……郎主遂大怒,就将后赐死于外罗院,累及赵后族属为燕京官妻的十余人,一并赐死,……韦夫人险乎也被株连赐死,亏得盖天大王爱护,向郎主力争说:‘废后赵氏,吾妻韦氏,并非族属,何得连坐?……缘何概不追究,偏偏罪及韦氏?……臣弟不敢闻命,务请收回成命。’郎主不得已,就把牌使召回。”演义这东西,七实三虚,完颜宗贤称韦氏为“吾妻”,决非空穴来风。

韦氏在金国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传。为了掩饰宫廷丑闻,宋高宗便在韦氏的年龄上做文章,将其虚增十岁,从绍兴十年(1140)开始,每逢韦氏“生辰、至、朔,皆遥行贺礼”(《宋史·韦贤妃传》),并将典礼载入史册,依此表明“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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