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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的男女之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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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的男女之防如何?(6/7)

。宋代虽然产生了程朱理学,但《宋史·烈女传》中所载之烈女,对于男女之大防,也并没有达到明代以后那样几近疯狂的程度。

兹举一例,读者不妨以之与《明史》所载作一比较:

《宋史·烈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明慧,知读书。开庆元年,大元兵至岳阳,女年十有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苹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韩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的慨叹。

再看一个《明外史》中的例子。

《明外史·烈女传》载,有一个名叫柴氏的女子,是夏县孙贞之妻。崇祯四年冬,一伙流贼迫近夏县,柴氏与丈夫一起避入山中。那伙土匪搜山时柴氏与丈夫不幸被抓住。贼兵见柴氏生得年轻美貌,不由欲火攻心,一个人上前捏了捏她的手,号称“刚烈”的柴氏立刻用牙将这个不认识的男人捏过的肉咬了扔掉,另外一个贼兵又扳了一下柴氏的胳膊,柴氏又如法炮制,一口咬掉了胳膊的那块肉,结果,被贼兵用刀活活砍死。这种为了严男女之大防的酷烈举动是前代史书中所罕见的。我们不妨与南北朝时的《北史》比较一下。

据《北史·烈女传》载:钜鹿魏溥妻房氏者,慕容垂贵乡太守常山房湛女也。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疾且卒,顾谓之曰:“死不足恨,但痛母老家贫,赤子蒙眇,抱恨于黄垆耳!”房垂泣而对曰:“幸承先人余训,出事君子!义在偕老,有志不从,盖其命也。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愿当以身少相感!”俄而,溥卒。及将大敛,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助丧者哀惧。姑刘氏辍哭而谓曰:“新妇如何至于此?”对曰:“新妇少年,不幸早寡。实虑父母未量至情,割此自誓耳!”这个后燕时代的“烈女”,她也曾操刀自残身体,但她自残的原因却不是因为有男人摸了她的耳朵,而是想要藉之向父母表示自己不再嫁的决心而已!

从汉代到唐这种自残身体的“烈女”极少(《烈女传》中仅有两个人),而其自残的目的都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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