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在袁崇焕身上的3543刀(2/5)
:你们只要看看袁崇焕是何等下场?便致诸明军大将下旗称臣,倾刻间三军俯首。
公元1643年,李闯攻入北京,朱由检急命原袁崇焕手下大将吴三桂入京勤王。然吴三桂坐拥八万关宁军(为明军之最精锐武装),却按兵不动,只等明朝灭亡(并非为吴三桂平反)。崇祯皇帝上吊于煤山前,身边只余一名太监陪同。要怪,只能怪崇祯自己。
当年李自成屡战屡败,只余百人而遁入车厢峡中时,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之下,闻陕西、河南大旱,赤地千里、民不聊生,而官吏仍横征暴敛,以“辽饷”为最重(即征讨辽东之军费,实际上根本没有用在征辽上)。于是李闯大喜过望,一拍大腿之下大喊“机会来了”。此后数月,李闯军一路收容饥民扩军,由百人迅速扩充至五十万余,最终成了气候。
公元1644年,清军大举入关,华夏山河再遭劫难,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尸横如山之下,没有人记得袁崇焕。直到清帝三世后,乾隆皇帝再度翻开明史,感慨其报国之忠、功业之伟、身世之悲,遂公开此间内幕。世人方知崇焕乃华夏民族真英雄也。
史传:明朝法度严明,有“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一说。明太祖朱元璋感觉重罪的刑罚不够重,比如“凌迟”一刑。古之法度,凌迟有六六三十六刀及360刀两种,多以简单取36刀结果性命,即六六三十六个洞之说。。而要刮360刀,则需要用渔网网住人,取刀一片片的将从渔网鼓出来的人肉割去,直至360刀人断气为止。而朱元璋仍感觉不够,觉得至少要刮3600刀才够解恨,但当时的刽子手,没有一个能做到,因为刮不到那个数,人就已经死了。后来擂场比武,终于有一个最优秀的刽子手,整整刮了3543刀后,离3600刀还差57刀的时候,这个骂声不止的犯人终于断气了,创造了当时的大明律最高纪录,于是《大明律》后来有了新规定:凌迟最重之刑,要刮3543刀,而这个纪录,后来再无人能打破。
明史载:袁崇焕行经法场前,刽子手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于是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至法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