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送检(3/6)
告诉了你每个阶段的收费价格,那么恭喜你,你算是遇到一个比较良心的律师了。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会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分析,最后确定辩护方向,也即“无罪辩护”和“轻罪辩护”(也叫有罪辩护)。
鉴于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有没有?有!但是概率非常小,小到什么程度,可以坦言说和中彩票差不多。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公、检、法三家都是执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机关,他们对于“罪与非罪”都已经非常娴熟。
如果一个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就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那么侦查机关会以撤销案件的方式终结本案,也就没有下一个环节可言。
当案件到了公诉机关,如果公诉机关经过审查,也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构成犯罪,那么公诉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就此终结,同样不会走到下一个环节。
而一个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两重“过滤”,最后到审判机关却变成了无罪,言下之意就是说前两个机关都错了,各位看官觉得这种概率会有多大?
因此,一般情况下的刑事辩护,律师大多会以“轻罪辩护”作为辩护方向。选择“无罪辩护”会慎之又慎,因为一旦“无罪辩护”的方向错误,会给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人,造成难以挽回的不利后果。
如果哪位看官“有幸”惹上了刑事官司,而你的律师经过分析后“郑重”地告诉你:
“这个案件粗一看,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细化了案件事实,再结合法律一分析,似乎又在罪与非罪之间;可是凭着我多年的经验,以及我个人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我却认为这个案子不构成犯罪。但要认识到这一层不容易,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想把这个案子处理好,关键在于首先掐断先入为主的有罪思想对办案法官的影响,继而引导办案法官,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以及客观地看待本案事实……”
“亲其亲”,这是老话,说白了就是人都有护短的情结。如果你作为被告人家属,我相信这段话一定会说得你热血沸腾,并且让你更有底气坚持自己一厢情愿的无罪观念,当然也会让你对这位律师信心倍增,甚至会从心底升起一股“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花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