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变故(2)(3/4)
烧高香了。
放下电话,我心急如焚又无比内疚,没想到这次竟连累了官婷。我握紧了方向盘,用力地踩着油门,归心似箭……
说到这里,又有必要给各位看官唠叨几句了。
首先关于“律协”。“律协”是“律师协会”的简称,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治性组织,就全国而言叫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分支到各省有“省律协”,省以下有“地、市一级律协”,县(县级市)一级则不设分支。从性质上而言,“律协”属于社团法人性质的行业协会。每一位执业律师都是各自所属地、市一级律协的会员,也自动默认为全国律协的会员。
律协的主要功能和职责是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律师工作经验及业务交流,对外宣传、扩大行业影响,推动律师业务开展、进行行业培训、执业考核等。同时也受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违法律师进行惩戒,以及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等。
因为律师是相对比较自由的职业,不属于任何一家行政单位或是事业单位,只依托于所在的律所作为平台,对外开展执业活动。而“律协”就成为了执业律师背后“撑腰”的组织,所以通常被会员们亲切地称为律师的“娘家”。
但实际上,因为它毕竟是社团性自治组织,并不掌握公权力,因此对一个执业律师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仅仅是体现在“发声”和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及“建议”上。
然后再给大家说一说故事里官婷遇到麻烦。在我国《刑法》里,关于包庇、窝藏、掩饰、隐瞒犯罪这一类罪名都规定在刑法分则《妨害司法罪》这一节中。
当然,“妨害司法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对这一类犯罪的统称。在这一类犯罪中,最主要的几个罪名分别是“伪证罪”、“律师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窝藏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前三个罪名,乍一看好些都差不多。既然都涉及伪证和妨碍作证,为什么要分成三个罪名来分别规定?之所以分别规定,主要是因为触犯这一类罪名的主体有所不同。
“伪证罪”的构成主体专指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和翻译人员,属于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