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苗疆过往(6)(1/3)
娇娇与苗安仁的新婚之夜。
外面是一阵锣鼓喧天、好不热闹的场景。
一声“送入洞房”之后,娇娇被扶着进入了婚房之内。
而苗安仁则被从温情的婚房中带走,去往那处刑之地,独自承受那踏火之刑。
所谓踏火之刑,其实就是赤脚踏过十公尺长的炙热火炭堆。
苗疆人大都信奉萨满大神。
他们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这两种说法。
认为世界可分作三界:上界、人界、和下界。
上界,乃诸神所居;人界,乃人类所居;下界,是鬼魔和祖先灵魂所居之地。
世界万物、乃至人的祸福都皆是由鬼神主宰。
而来自上界的火,则是最神圣、洁净,也最亲切的物什。
它能洗涤一切污秽、驱赶魔鬼、卜问休咎。
苗安仁私自迎娶外族女子便是背叛了族规。
他身上已经沾染了罪孽。
只有用火来灼烧,才能洗刷这一切。
如今。
炙热的炭火早就已经铺满了几十余米的土地。
而炭火的两旁上,苗疆的巫师们手拿锣鼓,一边敲响配乐,一边赤着双脚翩翩起舞,口中还念念有词的请求神灵来洗涤苗安仁的罪孽。
一切都准备就绪。
大祭司高坐在擂台之上,举手示意马上进行踏火之刑。
底下的苗安仁接受到信息后,他毅然决然的赤着脚,踏上了这炽热的火炭之中。
他一脚迈在炭火里的瞬间,两旁巫师们手中的锣鼓立即被敲得越来越响,他们跳舞的动作也越来越轻快,越来越急促。
这处刑罚之地被设在苗疆族群的最西南角上。
因为地势很低的原因,所以人迹罕至。
除了刑犯苗安仁之外,就只有八位巫师、和大祭司,总共是十位苗疆族人在场。
几十余米的炭火推上。
苗安仁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
高温的炙热感也在灼烧着他脚底的皮肤。
每行过一步,苗安仁都觉得自己好像是踩在了刀尖上一般,疼得他心神剧烈、灵魂都要跟着颤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