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社会抚养费(2/3)
计划的利害关系,动员村上村下的人民都积极响应生育计划
只是那个年代,人民的教育文化,知识水平并不高,对于基层管理所传达的民生计划认知不足,所以还是产生了小部分的刺头儿,不顾民生计划的实行,背地里偷偷的生养孩子。一时间,让各地实施该项计划的管理人员头疼不已。
随后,建国21年,该国决议层又经过商议,发表了《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国国民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加大了补贴当地财政的数额。
并在公开信明确指出,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的补偿国家在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开始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用。
由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子女,占用的是合法生育子女的社会资源,所以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随着该项措施的落实,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各地管理层也增加了不少相应的民生计划措施,把对征收回来的社会抚养费用,专款专用的用于补贴当地符合生育计划的家庭。
当然,这些措施的实行,同样与那正躺在自家地坪上叫阿六的男子息息相关,毕竟那还未满周岁的小女儿就是属于不符合法定生育的孩子。
所以在,在孩子刚出生,还没满月的时候,民生办管理处的人员就过来了,根据相关规定,要缴纳五千块的社会抚养费。
要知道,在建国29年,国民经济水平,一个人平均月工资仅有一百多块钱,五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了。
最后,还是在各方调节下,五千元的社会抚养费降到了三千元,这才把小女儿上到了户口上。虽然是降低到了三千元,但是在当时的经济水平下,也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伤筋动骨了。
当时缴纳完社会的阿六,看着存折上仅剩的一千多块钱,一阵的无力感也是油然而生。这可是他俩辛辛苦苦攒了好几年的,那时候夫妻二人起早贪黑的,忙完自家地里的,又去别人家当木工,泥工,一分几毛的攒起来的。
不过当时也预想到了有今天,所以渐渐地也就释怀了。
可每当这时候,他心底也是有些羡慕自己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