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遇见路琛的前男友(2/3)
几个从水里刚起来的漂亮男女过来,拿了东西看了一眼纪莳钦,其中一个男的,还做了美甲,撩起耳旁的碎发时,还认真发出感叹:“哎,真羡慕,我控糖都大半年了,前两天生日,那么大的蛋糕就吃了一口,就不敢吃了。”
纪莳钦还挺喜欢吃甜食,面前放了好几块小蛋糕,听见他说这话十分不解,连嚼的动作都慢了。
他吃了不少,没过一会儿,离开的男男女女其中有个人又走了过来。
他比纪莳钦还要矮上一些,大概才一米七,皮肤很白模样很清秀,胳膊上还有纹身。
小县城的闭塞思想,导致纪莳钦对纹身的概念一直停留在只有小混混才会去纹的地步。
所以当那人坐在自己对面的位置共用一张餐桌时,纪莳钦的第一反应便是不想吃了,想上楼去找路琛。
结果对方眼瞧着他要起身,立马出声道:“你别走,我没有恶意,就是有点事想跟你说。”
纪莳钦疑惑的看着他,对方露出伤心的表情,又扯了一个艰难的笑容,“你个子比我高。”
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纪莳钦充满不解,只能干巴巴回一句,“你也不矮的。”
对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当纪莳钦说出这句场面话时,他的反应是无所谓笑了笑。
“你的声音也很好听,应该还在上大学吧?”
纪莳钦:“?”
这人到底怎么回事?说话奇奇怪怪的。
“不好意思,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青年“啊”了一声,不知道纪莳钦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的愚蠢。
“路琛。”
提到自己男朋友,纪莳钦当然有反应了,他充满警惕,像只护食的宠物,“你跟路琛”
对方没有说话,而且认真地看着纪莳钦。
纪莳钦这次懂了,“你是路琛的前男友?!”
他懂了,俗话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对方这个架势一看就目的不单纯。
“他已经在跟我谈恋爱了。”纪莳钦说。
这句话一说出来,那人就笑了,“你管你们俩这叫谈恋爱?”
这人以前确实跟过路琛,但只半个月,便被路琛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