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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蓝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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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蓝玉案(1/3)

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此为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当时称之为“蓝党”。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下狱审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

蓝玉是定远人,本是开国公常遇春的妻弟,在常遇春手下当兵,临敌勇敢,所向披靡,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后来,他又先后跟随中山王徐达征讨北元残部,跟随西平侯沐英征讨西番,跟随颖川侯傅友德征云南。由于屡立战功,蓝玉被封为永昌侯,而且其女被册封为蜀王妃。蓝玉最著名的军功,是洪武二十年(1387年)作为左副将军随大将军冯胜出塞,降服了北元悍将纳哈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作为大将军出塞,征讨北元嗣君脱古思帖木儿,一直打到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大胜而还,蓝玉因此以军功而晋升为凉国公,他是继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之后的明军重要将领。

但是,蓝玉因立有军功和受朱元璋的宠爱,渐渐骄傲恣肆,曾经纵容家奴侵占民田。御史对其家奴的不法行为进行质问,他就驱逐御史。蓝玉带兵北征回还,夜半来到喜峰关城下,要求开门,关吏限于制度没有及时开门,他就毁关而入。后来,又有人告发他,说他私自占有元朝皇帝的妃子,致使元妃因羞愧而上吊自杀。在军中,他为所欲为,擅自升降将校。参加西征后,他被升为太傅,而与他同时出征的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却被封为太子太师,他对此大为不满,整日满腹牢骚。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揭发蓝玉谋反。经审讯,说是蓝玉串通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褴帏侯朱寿、东伯何荣、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划在朱元璋出宫耕种田时起事。朱元璋当然不能容忍谋反之事,于是,蓝玉被族诛,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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