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1/3)
第二十一章
无论是余元还是李丽梅,她们聊起首都,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她们的眼球开始微张,腰背打直,声音上扬,一种夸夸其谈的自信随着“首都”这个词汇蓬□□来。
“首都是个好地方。”余元告诉夏夏,首都是最前线、最发达、最新潮的地方,所有读书的孩子做梦都想考到首都的大学去。她坐在椅子上,唾沫横飞得向夏夏描绘她所看到的首都一切。
她说,在首都能赚到数不尽的钱。金子当做地砖,银子做成餐具,用来洗脸的不再是水,而是白花花的钞票,躺下去睡觉的不是床,而是二十万一平还在上涨的房价。
她说,在首都只要努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你想跑,就跑,想跳,就跳,你想在大街上唱歌,就在大街上唱歌。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在那里不存在压迫,不存在排斥,不存在后门,一切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她说,在首都哪怕是一个普通人都可以享受到更好的资源、接触到更好的人,提高自己的眼界。数不尽的音乐会、看不完的演出表演,世界上最好的医院随时为你服务,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将投入到你孩子的身上。
在那里,有能力就能寻得自己的立足之地。所有年轻的女孩都有机会成为人上人。数不尽的新鲜事物,数不尽的丰富生活,世界上最好的、最奢华的、最珍贵的一切都会在首都,也只会在首都。
后厨端上来薯条和其他炸物,还有两杯碳酸饮料。夏夏闻到里面传来一股油脂的香气,她嗅了嗅,不自觉地拿起一根薯条往嘴里塞。她想到木棉镇有个鸡场,想到打零工的女孩们抱怨肉鸡和蛋鸡的不同饲料。大约两秒钟之后,夏夏已经把口腔里的薯条咽下去,余元高声又尽兴地谈着,倒是和打鸣的鸡相似。
夏夏觉得她去过。
似乎能把书读好的女孩都有一些共同点:她们都向往着首都。
李丽梅是去过首都。她去时叫锣鼓喧天,回时叫衣锦还乡。越是和这些读过书的人接触,夏夏便越能清晰地回忆起自己的小学。她恍惚之间,有种错觉,自毕业后进入工厂的时光,枯燥而乏味,只有她的小学能给她带来反复咀嚼的故事。
“余元,你去过首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