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四章 有钱任性(3/4)
一块拳头大小的先天灵土,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石皮,如同当年在四海秘境中得到的那块一样,只不过尺寸小了许多。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土属性修士,拿到这么一大块先天灵土,绝对愿意花费大量时间炼制打磨一件本命法宝,继而成为顶级的土属性法宝。可是,对沈凤书来说,实属鸡肋。
数百里方圆的那一块先天灵土,沈凤书都毫不犹豫的送出去了,可怜的方俊驰,一辈子打拼积攒下来拳头大小的一块,视若珍宝,藏的小心翼翼。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想通。
不过,方俊驰敢把这块先天灵土就这么存放在山门牌坊下,也是动了心思的。
一般人,哪怕近若咫尺,也无法判断出先天灵土,一如当年在四海秘境中那块巨大的石头一样。人们只以为那是一块比较坚硬的石头,甚至以为巨剑拔不出来是因为某些阵法的作用,而不会想到下方是一块巨大的先天灵土。
这是一种典型的灯下黑现象,方俊驰就是吃定了这一点,大大方方的放在牌坊下方,来来往往高高低低的修士多了,进来出去谁也不会注意到山门牌坊下会有这么一块土属性修士拿到能视若拱璧的绝世奇珍。
可惜,这么好的东西,别人眼中的绝世奇珍,沈凤书拿到手,连第二眼都没看,就直接交给了山老头。自己拿着没什么用处,何必非要霸占在手里?真需要的时候直接找山老头要一块,山老头给出的绝对比这块大。
还好,沈凤书自从某个时间之后,就再也没有期待过夺舍套娃们留下的家底了。这一次的所得,和沈凤书之前的付出相比,单纯物质价值上算的话,甚至于沈凤书还是亏损的。
相对之前的几次寻找,这一次寻找套娃也相对最为平和,也相对简单,看起来没有一点的困难,甚至没有多少波折,最多就是在最后阶段,寻找的范围重新定义了一下而已。
可是,如果不是沈凤书,换一个其他人来,谁又能轻而易举的让听风阁的聚窟洲分部心甘情愿的迁出城市,留给沈凤书一个月的空当?谁又能轻而易举的拿出数十件准圣级法宝和一张美人图,就为了在那个城市里呆一个月?
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是!
当然,什么叫败家子?这也是!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