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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送食路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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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送食路上(完)(5/7)

,却不说,总关心我的脚和手腕磨伤处。

他是个傻人,却也是我遇到过除父母堂亲外对我最好的一个人。

总说我好看,总盯着我瞧,总喜欢耍无赖,闹得我走不动路。

总不知自己俊,不爱惜自己的脸。

还面部受寒,面瘫了。

如果我能开口,我必将骂他三百回合,从南到北不直走。

如果我……

算了,他不嫌弃我哑巴,我也就不嫌弃他面瘫了。

反正五十年后,皮囊俗物都会入了土。

但现在,我就爱怎么来就怎么来,想怎么逗就怎么逗。

管我有没有斗志,反正起初想掌权钱庄的心愿也是想要不再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

愿望实现了,甚至,我获得一个满心满眼都是我,不用说话也能懂我想法的恋人。

我没必要再为此太劳心劳力,钱庄的分红已经够我们二辈子用了。

再说,将钱庄交给更会管理的人不是更好?

——by贺明归

·

有人告诉我,想得到一个人的真心,就得以真心换真心。

我深以为然,所以我在追妻路上总是先行动,想拿一颗真心换。

我成功了!

有人又告诉我,男人要有事业心,不要总围着媳妇转。

事业心?那是什么?

可以讨媳妇开心吗?能知道媳妇喜欢什么吗?

如果是,那我打算有一颗。

嗯,难道是让我将洛阳的包子铺名扬四海?

好吧,这真的有点难,名扬四海的在成南,一时半会超不过。

等等我,我去学点技艺。

好像真有用!果然有事业心的男人最有魅力。

还有人说,男人不应该拘泥于一人,要红袖添香,遍花丛中过,只余花香,不沾花叶。

等等,我怀疑你想哄骗我,让我做错事,好让媳妇另嫁于你!

好毒的心,好深的计!

抱走媳妇,不约。

我生命余后只要有媳妇就够,就一人就好了。

我总忘了介绍我自己了。

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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