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章 这种案子也可以折中?(1/3)
出乎刀锋的意料,材料居然是打印的。
“这材料是你男人写的?”
还以为会是手写体呢。
秦爱华急忙解释:“是,是章铁河检察官帮他打印的,他寄给我了,我再复印……”
“这位章铁河检察官,老家是哪里的?你们以前认识他吗?”
刀锋一边看材料,一边询问。
这也是很多老刑警的习惯,有时候可以做到分心二用。
秦爱华连连摇头:“他老家是哪里的我们不知道,以前绝对不认识他。就是,就是我男人去了铁河监狱,一直在申诉,他是铁河监狱的驻所检察官,接待了我男人,问过情况之后,觉得我男人和我弟弟是被冤枉的,就帮他改了申诉材料……我男人说,如果不是章铁河检察官,他三年前就该被枪毙了!”
“嗯……”
刀锋微微颔首。
朱建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是我国死刑中最特别的一种模式,在全世界都算是独创。
理论上,如果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真心悔过,努力改造,那么缓刑两年结束之后,就可以改判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
后续再视改造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减刑。
而如果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拒不悔改,拒不接受改造,那么就视为情节恶劣,缓刑结束之后,可以执行死刑。
朱建国肯定是拒不认罪。
果然,秦爱华接着说道:“我男人,他一直不认罪,他本来就没罪呀……在监狱,也不参加劳动改造。监狱那边的警察,就说他拒不悔改,把他关了好多次禁闭,又说要枪毙他。都是章铁河检察官拦了下来。”
这次刀锋没有借口。
朱建国是不是有罪,他现在可不能随口乱讲。
哪怕他有后世的记忆,知道这是个冤案,但至少现在,他不能讲。
但朱建国这样的态度,在监狱肯定是要被视为“刺头”的,管教狱警不修理他才怪了。
和公安民警一样,管教民警也是执行者。
他们并不负责辨别一个在押服刑人员是否被冤枉,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好这些服刑人员,督促他们参加劳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