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潢之命」

第29章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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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29章(1/5)

“凤池,果真如你所说,”傅行章道,“阎氏的案子昨日已在刑部初审。

“那吴家两位娘子先前在大理寺门口申冤时,口说曾在丹阜县中状告过。此事移交刑部后,立即遣人去丹阜县调阅了卷宗。”

沈暄:“有还是没有?”

傅行章:“原先是没有的,但是刑部要了,便有了。”

沈暄颔首,并不意外。

傅行章:“那卷宗上写着,当地官府受理了吴家母女状告阎乐烽一案。据吴家母女所说,吴父出门前称前往阎府缴纳佃租,三日未归,吴氏长子去寻,也不复归。后二人在阎府后门听得小厮抛尸时抱怨,明了事情经过。等小厮离去后,收集二人尸块安葬。

“衙役走访后说明,吴父确实前往阎府,但交往租子便走了,只在外宅,入不得内府。阎乐烽当日也不在家,没有强掳胁迫之说。吴家长子并未到得阎府,上下仆役都未见过此人。

“吴家小妹吴盈所说的小厮,那阶段也正在府中当值,是出不去的。”

沈暄:“有何佐证?”

傅行章摇摇头:“仵作验过母女提供的尸身,是后期缝合在一处的,难以辨别。”

沈暄:“原来那卷宗便以此结案了?”

“是。”傅行章说,“审理此案者为刑部侍郎黄生秋、刑部郎中蒲引、郎度意三人,有杨廷玉、萧洲、李岚、元复奇四人监理。

“郎度意由案宗内容进行问询时,吴盈先道她父兄是否是否到了府中,是否能进内宅,小厮是否从府中出去,单凭阎府里头人齐齐一张嘴说着,自然是想怎样就怎样的。

“又道,丹阜县中无法求得公平、太守、刺史亦是阎家座上宾。千辛万苦到得京中,没想到刑部与大理寺也是阎家走狗。她父兄不得申冤,母亲为此而死,只剩她一条贱命,也随座上这些大人取了去,落得清静。

“凤池来猜一猜,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沈暄先问:“阎乐烽可在?”

“不在。调阅卷宗时一并传唤了他,但阎府中回话,说他身患风寒,正在将养,怕旅途劳顿,伤及性命。来也来了,但非快马加鞭,而是在路上慢慢走着。”

沈暄思索片刻:“此案未判,容后再议。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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