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5)
如他这般既有蛮勇,也有想法的人,在四千多流民军中虽然不多,但也有百来个。
这些人,便是萧怀瑾的精锐,于他而言真正意义上自己培养的心腹。
眼下这些精锐跟在他身边,趁着前方战线胶着的势头,向着对面的骑兵阵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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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对阵,没有别的诡诈计谋,只有一个“快”字诀。
你比他们更快更猛,冲乱他们的阵脚,杀入他们的腹地,你就赢了。
进可攻,退可守。
当年韦不宣就是靠这一招奔袭冲城,夺回了朔方。
这是方老将军告诉萧怀瑾的,也是他自己上场打马球意识到的。
马球赛上他冲得快时,对方阻拦而不得,这球就掌控在他手里。
和战场杀敌都是一样的道理。
他骑的是黑骏的西域名马,冲锋陷阵如同迅疾的猛箭,看不清轨迹又犀利见血,所经之处,身侧飞起的两道鲜血长线,像是赤红的护身一般随着他推进。
太快了,看不清他人,只看得到那两道笔直前行的血线,和血线两侧倒下的西魏精骑。
红的黑的交织出一幕杀气腾腾又壮丽混乱的画卷,红的是血,黑的是人。
——
拓跋衮已经等不及叱罗托带兵回援了,前线七千重骑和一万轻骑正在几里外激烈交战,他正欲上马先转移阵地——身边还有些护卫去冲击绊马桩去了,他身边层层叠叠拥了几十个护卫,只等突围后就撤退——
这时他就听见不远处传来骚乱,还有惊慌失措的叫喊声。
他忽然觉得脸上落了几滴水,下意识地抬手摸了一把,入目是一片鲜红。
这一错愕,四周的护卫大喊着,亮出银白刀锋挡在他的身前,闪着寒光严阵以待。
隔着密密麻麻的黑色人群,和参差交错的刀锋剑戟,从那黑白交错的缝隙里,拓跋衮看见了。
那是昏黄的西方,天际线上一轮残血红日,金芒沉沉笼罩。
一个穿着黑色风袍的男人,整个脸遮挡在风帽的阴影下,隐隐看到下半张脸,看起来年纪不大。
他冲过来得太快——看不清面貌,但想来神情也该是狰狞的——以至于风袍都被迎风吹得高高扬起,黑色遮蔽了背后那一轮殷色红日。
红日似乎沦陷了,全被那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