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这个穷鬼居然是散财童子」

第28 章:有大事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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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 章:有大事要发生(1/4)

这个世界,武道一直长存不衰。

普通人或许感觉不到。

但对上层人物来说,武者一直是他们的心头大患。

侠以武犯禁,这句话可不是闹着玩的。

古往今来,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武者,一怒之下,犯下滔天大罪。

而普通的热武器,也只能对付化劲之下的武者。

化劲之上的武者,感知力,反应速度,早已经超越普通人。

一个训练有素的兵王面对十米之内的化劲强者,枪还没举起来,对方可能就已经到了跟前。

而叶家,据说化劲之上的武者就有十几个。

叶家的家主,叶浩明,据说已经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传言,叶浩明能感知到几百米范围内的危险信号。

狙击枪都无法锁定他。

非常的恐怖!

如果叶浩明知道这些人把他的本事如此夸张,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

周小凡一看刘博文托盘上的红酒,眼睛都瞪圆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28年的菲拉红酒吗?

据说最高峰时,一瓶酒的价格超过了十万。

今天总算看到实物了!

周小凡很想让刘博文把酒放下,但却不敢吭声。

刚才师父散发出的那股气息,周小凡觉得自己的腿肚子都在打颤。

太吓人了!

原来王八…呃…霸王之气真的存在啊!

刘博文灰溜溜的走了。

关上门后,刘博文脸色瞬间变得异常难看。

眼中怒火直冒,腾腾杀气禁不住冒了出来。

包间中,叶浩明微微一愣,眼睛瞟了一下大门,嘴角微微的撇了撇。

哼…这是第二次了。

这老刘家的小子不行啊。

居然不听他老子的话,还喜欢自作聪明。

作为一个宗师级别的人,几十年出生入死,对于危险有种条件般的感应。

想在酒中下毒!

看不起谁呢?

有个词语叫“坑爹”,就指的这么个玩意儿吧。

酒足饭饱,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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