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上任(1/4)
人心都是肉长的,岂能无情。不仅是高翠峰,还有那些从金明池就跟着自己一起开荒的工匠。虽然有些人至今自己都叫不上名字,但模样是不会忘的。他们不能像高翠峰那样抱拳行礼,只能跪地叩拜。
“……得,我还是去准备第一批运往湟州的给养吧,你光会耍嘴皮子,真到了战场上不一定能比我强多少。也不用你去告状,用不了两旬我自会带队去湟州走一趟,哼!”
可洪涛不打算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路走到兰州去,因为从兰州再往西就要进入高原了,那边人烟稀少、山川纵横,官道少小路多,不先把队伍演练好,万一在路上遇到什么麻烦就很难应对。
但艺术之所以被很多人追捧喜爱,必然有它积极的一面。此时此刻,孩子们稚嫩的吟唱确实很有魔力,让每个即将面对未知危险的人心中豪情顿涨。
洪涛今天又换了行头,和儿童团的孩子们穿的一模一样,里面是迷彩作训棉服,外披长公主送来的狐皮鹤氅,脑袋上还扣了个座山雕的皮帽子,很有点古今融合的味道。
王冠倒也不怕高翠峰,因为水虎翼只是在工作上隶属提点司指使,人员任命还得驸马才有权升降。也就是说高翠峰只能在工作上领导水虎翼,却无权奖惩。
自发性的送一送这是人之常情,毕竟在自己治下这些矿户的地位得到了保证、生意也蒸蒸日上,不送不合情理。
俗话讲破家值万贯,搬家本来就不是件容易事,再加上洪涛什么都想多带点,最终就形成了一个二百多人、五十多匹驼马、三十多辆大车的豪华阵容。
那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别成了历史上第一个连辖区都没进入就出了意外的短命安抚使,那不真就成笑话了。
而那三十多辆大车上装的也不是钱财宝物、家具细软,全都被花里胡哨的粗布覆盖,观其外形很像是被截短的木料,一堆一堆的长圆形物体。
“官人是不是先把甲胄穿上,此处虽不会有宵小,却该尽快熟悉。”富姬并不反对让驸马亲自指挥,只是对驸马这身装束有点抵触。太难看了,本来是位风流倜谠的文士,现在比马匪都不如。尤其是那顶帽子,怎么看怎么碍眼。
说是搬家,其实这支队伍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支实打实的作战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