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黄金商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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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偷着乐的就不是本地人了,而是外地来的商人。他们的本钱足,贩运量也大,降三成税可不是小数字。而且优惠政策还远不止如此,用新币购买货物依旧可以获得折扣,两项加起来数额更客观。
“之前的作为无法更改,只能尽快在金融法中做出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周一日肯定经过深思熟虑,胸有成竹的给出了答案。
先是对上面精美的图案评头论足一番,再引申到一文就是一文,不用兑换各种钱陌比例的优点,大加赞赏。
为啥建立信任会那么难?因为一旦有了信任就能化繁为简、呼风唤雨。它是个大杀器,威力巨大,所以得之不易,倒也公平。
“莲夫人误解了大人的话,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约束对象为官府,并不是商人,他们恰恰属于前者!”
“梆梆梆……谈工作就谈工作,怎么把家庭出身都带出来了,这可是犯规啊!”洪涛哪边都不支持也不反对,就坐在中间听她们吵。
通常来讲,政府不愿意做的事情,民间往往能代替。这些来自内地的黄金商人就是湟州人兑换旧币的唯一选择。虽然兑换给他们也赚不到额外的钱,可是谁敢保证旧币不会再贬值呢?
“不知周大人有何办法杜绝?强行规定携带黄金和铜钱的数量肯定行不通。可是没有固定标准,又该如何界定谁是黄金商人呢?总不能让巡检司挨个搜身,谁带的黄金和铜钱多就抓谁吧!”
正相反,大家倒是对币制改革的优点津津乐道,就好像换了新钱之后,大家都能陡然暴富一般。
“官人说过法无禁止即可为,黄金商人并没触犯法律,官府不能随便抓人!”
此时商户们也会插上几句话,单后对新币使用者打个小折扣,口口声声的说是要支持帅司大人的改革。其实他们心里想的并不是啥改革,而是如何凑足新币税金。
在湟州和甘凉路黄金是硬通货,买什么都打折,交税还优惠,立刻就成了抢手货。但是在内地,尤其是山东半岛和江南那几个产黄金的州县,黄金的价值并不一致,有些地方会低不少。
周一日的理论听上去挺有道理,也符合法律至上的原则,可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太大,尤其是对王十二来说简直就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