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1/3)
原来那天吵得那么凶了之后,这家伙还是没打算放弃。
“就因为瘦巴巴,所以你才把我忘了?”她声音里添入了丝调侃。
可他却那么认真:“不,这件事你不能怪我:一来当时你还是个孩子,我又不是变态,怎么可能对一个小朋友念念不忘?二来重逢之后你容貌上变了那么多,你又从不提醒我,我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试问,世上哪有那么多机缘巧合?”
可是后来,他忘了。她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再记起了,可今日他又提起,然后拿起笔,在离婚协议的签名栏上,签下了自己的名。
恩静笑了——发现了什么?她大概知道了,就因为这一个“发现”,才有了今天的游轮桥段不是?
一纸离婚协议已经被摆上了桌——她签过了名的那一份。两人走到桌旁时,原本热闹的轮船突然静了下来,半晌,才有俊仔疑惑的声音响起:“离婚协议?我们不是来接大嫂回香港的吗?为什么还要离婚?”
那是1994年的盛夏,陈小姐永远也不会忘记,阮先生开口追求她时,船舱内的南音已经唱到“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停下了舞步,仿佛世间再也没什么比这件事更重要了:“让我重新追你,好不好?”
他只是说:“走吧,陪我到走廊上走走。”
周遭人士纷纷作鸟兽散,各自继续起之前的娱乐。好奇怪地,真的好奇怪,竟无人愿意停一停,默哀这一场逝去的婚姻。
那一定是他这一生中听过的,最动人的曲子。
“大哥刚认识你大嫂时,就答应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可后来,大哥忘记了。”
“这么久?大哥做错了什么?”
还记得吗,1987年,那一个冷冷的厦门的海边,他带着她在海边走了很久后,开口:“不好意思,请问小姐名姓?”
“可他们……”都来看她离婚吗?
恩静错愕地看向阮东廷:“怎么回事?”
“原来是你,”他低低喟叹了一声,双臂更紧地收了收:“恩静,原来当年那个瘦巴巴的孩子,是你!”
“可不可以追你?”
明明他颀长高冷的身躯已一步步远离了她家院子,可这家伙还是没打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