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就是重生之神!」

第十 章 迷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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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章 迷茫5(3/6)

,哪怕是垃圾堆里住了三十几年四十几年的原住民也难以忍受,因此基本没什么人住,他刻意挑的那没人的地方。

脾气也相当古怪,喜欢书,喜欢钱。喜欢能买书的钱,喜欢能生钱的书。对谁都是一副暴脾气,但在暴躁中又有一些幽默。平时不善与其他人接触,但当你接触他的时候你会发现,会发现他的确不擅长与别人接触。

[钱给多少那要看你干活能干多少。]

[好,我干了]

[你怎么不问问是什么样的任务?]

[例如找什么球,或者是找什么玩具,或者怎么,要帮忙打什么小孩。也就这任务吧?]

[呵,那看来你已经了解了任务的全貌了。那就你吧。]

这是菲洛莫精挑细选出来的队伍。

这个队伍主要的成员分为一支打手,两个去卖情报的,三个通风报信儿的。还有一个故意点火的。

计划主要还是要通过让哈门卖惨来博得同情,而夺得同情的基本,除去演技以外就是外界的设备。

菲洛莫会给卖情报的两人弄两套正常人会穿的衣服。(这衣服在垃圾堆里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宝贝,毕竟垃圾堆里能捡到的,要么是一些破了洞的衣服,要么是一些放了太久发了霉的衣服,要么就是掉了色缩了水的衣服,压根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衣服,更何况现在还比较冷,如果能穿上一套正常人的厚衣服,那简直就是赚翻了。)

这两个人主要是负责跑到来生里,故意卖出哈门的信息,他们要告诉白猫,哈门现在就在垃圾堆里为人卖淫。而且必须要用一种非常蔑视非常瞧不起的语气,一定要处处的都体现普通人包括垃圾堆里的人对哈门的瞧不起。

而这么需要有语言学功底的职位,菲洛莫派出了那名神经病去。一方面是与他的交谈中的的确确能感觉到这个神经病,说话谈吐与其他人并不太一样,可能是书看多了,也学到了一些文化词儿,但说到底骨子里,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弄那些又拽又听不懂的名词儿,只会让他的身价掉好几倍,但其实这就够了,因为普通人就是这样。

菲洛莫让另一位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情商很高的流浪汉陪着他去。算得上是相声里,一个捧哏,一个逗哏。

而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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