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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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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何欢(3/4)

罪嫌疑人何欢带上法庭。”

然后,就见法庭的大门再次被拉开,两名法警押着带着手铐,脚镣的何欢走进法庭,然后打开了特意准备的被告席位上的钥匙,将何欢押了进去。

随后只听得‘啪’的一声,法警同志再次锁上了被告席位上的锁具。

何欢的冲动行为,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的结果,属于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了,而且一审被判的也是无期徒刑,也难怪法庭会将他看成重刑犯对待。

咚咚咚!

主审法官李洪明敲了敲手中的小法槌,然后高声道,“下面,我宣布关于被告人何欢故意伤害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本案由东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由李洪明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另由我的两位同事担任审判员。”

“接下来,由蒙城市人民检察院宣读起诉书。”

话音刚落,坐在原告席位上的公诉人便是起身道,“法官同志,你们好。”

“在2022年8月22日,被告人何欢的母亲丁雪莲向兴财金融公司借款一百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每月10。”

“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人何欢的母亲丁雪莲并未按照约定归还欠款。”

“于是,兴财金融公司便派出员工李有才等人,前往被告人母亲的公司索要欠款。”

“在索要欠款的过程中,李有才等人有着在公司大楼前吃烧烤,喝啤酒,限制何欢母子人身自由的非法手段。”

“其中李有才更是将腿子褪于膝盖下方,向被告人何欢的母亲露出生殖器的猥琐行为。”

“在这一过程中,被告人公司的保安李大勇拨打了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

“但是就在警察调解双方的矛盾的时候,被告人何欢突然从房间内的抽屉中,取出一把事先藏好的水果刀捅刺向李有才等人。”

“这起事故造成了,李有才的死亡,丁大勇,胡大志两人的重伤,以及孙小平的轻伤。”

“现,蒙城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刑法》234条故意伤害,且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来起诉被告人何欢,请求法庭对其严肃处罚。”

公诉人说完,便提交给法庭一大摞证据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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