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新竞纪」

第72章 金骨头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72章 金骨头(4/12)

能好奇我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小时候我调皮捣蛋不愿学医,便常常跑走,与他玩耍,我俩朝夕相处,困了去他家睡,饿了去他家吃,他家虽然穷,但也愿意把粉条分我吃。

后来,我明白家里的期望,正式学医渡过初高中,再之后,他辍学当了护士,我继续研读,同时学习医术,成了魏家新的医生。

分开的两年时间,我们没有手机,没再见面,后来遇见,我想着带他创业,开家诊所,毕竟中医嘛,就应该在民间才有逼格,他当两年护士,也会照顾病人,给我打下手正合适……

可就是这分开的两年,他好像完全变了个人,父亲在高中时死于意外,母亲病逝更让他怀疑自我,失去了医者的仁心……”

魏英松停了下来,长叹一口气,欲言又止。

“他背叛你了?”

“哎,其实他若是再聪明一点,或傻一点,都不应该反过来害我,我可比我那小诊所值钱多了。”

“哎,人嘛,就是容易蒙蔽双眼,只能说他目光短浅,心性不定。”

我同样讨厌背叛,没有人不讨厌,可毕竟年龄小,不知道该怎么劝。

“嗯。”魏英松沉声点头,释怀一笑,“早就想通了,只是提起来,难免心痛。

我的爱情呢,你要不要听?”

“啧,你不会爱情也这样吧?”

“怎么说呢,倒也没有,只是人各有志。”他语气轻松,看来也是释怀过了。

“确实。”我应和道,转头一想,又问:“那你这么牛逼的中医,怎么在医院当小大夫?”

“小大夫?”魏英松眉眼一紧,无奈摆了摆头,气问道,“我是让人请出来的,老子给你治病,只能说你家人有人脉,你以为老子是谁来都给治的?哎,虎落平阳被犬欺啊,小屁孩都觉得我是小中医了。”

“咱哥俩认识时间不长,我难得交心。你不是池中物,也有背景,我还不知如何,这乱世谁生谁死谁也说不准,趁我活着,没事来坐坐。”

又是掏心窝子话,听着总让人沉重。

“等事都忙完了,咱哥俩好好聚聚。”

我咚咚两下捶在他胸口,欣然一笑,不再多停留,带秋千堂回去。

这次她自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种族:新竞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