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岭南新部署,楚国新都邑(3/3)
换作姬宫湦前世,相当于年利率百分之十。
不算太高,也不算太低。
本以为,楚君熊通刚继位不久,会采取更加稳重的行事手段,婉拒大周帝国的借贷。
结果却发现,楚君熊通早有此意,在楚使熊甯出发前,便已经提前交代过,请求大周帝国能借贷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等。
利息方面,只要不超过一成半,即百分之十五以内,都在楚君熊通所能承受的范围。
至于还款方面,楚国新都邑建成前,楚君熊通会每年入夏之前,向大周帝国如数支付利息。
等到楚国新都邑建成,楚君熊通将通过内外两种方式筹集钱财,争取在这三年之后,尽数还清所有欠款。
所谓内外两种方式筹集钱财,对内便是向楚国卿士贵族出售楚国新都邑的土地,对外则是对三苗部落展开报复行动,不断洗劫三苗部落府库。
对此,姬宫湦并未过多在意,而是直接与楚使熊甯商定。
大周帝国将以大周府库的名义,向楚国供应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再按正常市场价折算成大周纸币,并正式约定每年利息为欠款总额的一成。
无论何时,楚国都可以提前归还部分欠款,并在次年起,按余下欠款总额计算利息。
若是楚国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大周帝国有权将之纳入欠款总额,并将利息提升至欠款总额的三成,作为楚国失约的惩罚。
再往后,便是利滚利。
如果楚国超过三年没有支付利息,大周帝国将有权采取任何追讨。
反观楚国方面,对大周帝国供应的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若是出现质量问题,亦或报价与市价不符,可以当场拒收,并将问题直接反馈给姬宫湦。
经姬宫湦查证确实是质量问题,大周帝国将会给予楚国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