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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章 芦草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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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章 芦草沟案件(3/3)

进入空置农房室内,开展中心现场勘查。该空置农房为单层土坯结构,坐北朝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分为正房和东侧一间小厢房,正房为主要活动区域,尸体位于正房中央地面,厢房为空置状态,未发现异常。

正房房门为木质单扇门,门框、门板均有不同程度的腐朽,门板内侧装有简易门闩,门闩处于开启状态,门板外侧无锁具,推测该房屋长期处于无锁状态,任何人均可随意进入。杨林首先对房门及门框进行静态勘查,使用足迹灯照射门板表面,发现门板内侧靠近门闩位置,有两处新鲜的擦拭痕迹,痕迹呈不规则条状,长度约5-8厘米,宽度约1-2厘米,擦拭方向为自上而下,初步判断为嫌疑人触碰门闩时遗留的擦拭痕迹,使用磁性粉对该区域进行显现,未提取到清晰指纹,推测嫌疑人可能佩戴手套作案,或擦拭痕迹被破坏。(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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