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我,交通执行及管制组?」

第1225章 跳出思维的解法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1225章 跳出思维的解法(3/4)

凶狠的男人,举着枪,对准了一个被他抓在另一只手上,满脸惊恐的小女孩。

小女孩不是别人。

这个是韩长官的女儿,小秀。

而这男人也不是别人,林正义清楚的记得,对方是汤玛斯手下的头号大将,桑!

望着对方手中的小秀,林正义沉默了片刻后,做出了一个令桑始料未及的动作。

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林正义知道,自己眼下不能按照对方说的做。

嗯,对方手上抓住小秀,让自己不要动,自己如果真的照做了,那么之后对方要杀自己,自己难道不反抗吗?

可要是反抗,对方杀了小秀怎么办?

可不反抗,他自己不就死了?

在林正义看来,自己的性命优先级还在小秀之上,他宁可别人死,也不愿意自己死。

这种情况下,他是万万不可能不反抗的。

可反抗,小秀就要死。

这直接就是个无解的死局

但是!

只要跳出固定思维,其实这事情也不是不可以解决。

林正义朝着对方冲过去的目的,就是一种解法。

一个正常人,看着敌人朝着自己冲过来,自己手上有人质,那么你会先对人质开枪,还是先对朝着自己冲过来的敌人开枪?

大部分人的选择,绝对是后者。

因为很明显,对方朝自己冲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完全不在乎人质的生命了。

否则,对方为什么会冲过来?

就是因为不在乎人质的生命,才冲过来啊!

这种情况下,开枪打死人质,没有任何用处,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开枪打死冲过来的敌人。

敌人死了,自然事情就解决了。

至于人质

能称为人质,本身肯定是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了,否则怎么成为人质?

只要敌人一死,人质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而林正义冲过去,就是利用这种思维,让对方先打自己。

只要对方先打自己,那么他可以利用自己超越平常的反应能力闪过对方的子弹,并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港综:我,交通执行及管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