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集 免胄吓敌(4/11)
怪。
于是亲手复诏慰谕,令尽弃异竹于江中。
字幕:苏良嗣,以表字行世,乃雍州武功人,巴州刺史苏世长之子。
苏良嗣以门荫入仕,历任周王府司马、洛荆雍三州长史、冀州刺史,累迁工部尚书。常对周王李哲不法行为进行诤谏,深受李哲敬畏。
当时王府属官多不称职,苏良嗣则遵循法度,对僚属加以约束,受到唐高宗赞赏,后历任洛州长史、冀州刺史、荆州长史。
永淳元年,苏良嗣调任雍州长史,因当时关中饥荒,百姓相食,盗贼横行。苏良嗣为政严明,凡有盗贼作案,必能在三日之内将其擒获。
武则天临朝称制,擢升其为工部尚书。
此后到至垂拱元年,苏良嗣拜相,担任纳言,封温国公,并出任西京留守。
当时尚方监裴匪躬管理京苑,建议贩卖禁苑中蔬果谋利,苏良嗣拒绝,并引用春秋时鲁相公仪休典故,指出朝廷不宜与民争利。
苏良嗣任周王府司马时遵循法度,约束王府属官,匡谏周王李哲;担任雍州长史时又严肃法纪,治下发生案件三日能破,因被号为神明。
又屡谏皇帝劳逸扰民,又抑制宦官滥权,故被高宗李治敬畏。
时有黔州都督谢佑,仰承天后武则天旨意,逼令零陵王李明自杀。
零陵王李明乃是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生母原本是太宗弟巢王李元吉之妃。李元吉与太子建成被诛之后,巢王妃便被太宗所纳,甚至欲立为皇后,被魏徵谏止。
贞观二十一年,李明始封曹王,显庆中授梁州都督,后历虢、蔡、苏三州刺史。永隆元年,以太子贤之党遭贬,降封为零陵郡王,徙于黔州。
高宗闻说十四弟被逼自杀,深为痛惜悲愤,命将黔府官属皆都坐罪免官,只看在天后面上,不深责谢佑而已。
其后未久,谢佑有日寝于平阁,与婢妾十余人共处,夜间忽失其首级。都督府不能破案,始终不知是何人所为。
直至垂拱年中,李明之子零陵王李俊、黎国公李杰为天后武则天所杀,有司籍没其家之时,搜得谢佑首级,已被漆为尿壶秽器。
因见上面题云“谢佑”二字,方知是被李俊遣刺客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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