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光明神庭的势力架构(3/3)
立了三大法庭作为司法与监督机构。
它们分别是宗座特赦法庭、最高法庭和审判所。
其中宗座特赦法庭的主要职能是赦免特大宗教罪行,最高法庭是审理神职人员重大案件,而审判所是其中相对最独立的部门,不仅拥有武装力量(如裁决骑士、圣徽骑士)和财政自主权,还能直接对神职人员进行监督审判。
除了上述那些错综复杂的权力部门外,光明神庭的军事力量则显得相对简洁明了,每个军团分别由一正三副,四名军团长一同管理。
菲斯的父亲虽然是宗座特赦法庭的大法官,其掌握的权柄并不算弱,但比之审判所还要差上不少。
审判所,作为光明神庭中相对最独立的部门,其拥有的权力和资源远超其他部门。
他们不仅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包括裁决骑士和圣徽骑士等精英部队,还拥有在特定的时间调动裁决军团的权利。
这就非常可怕了,这几乎等同于审判所可以调用光明神庭一半的武装力量。
相比之下,宗座特赦法庭虽然也拥有不小的权力,但其主要职能是赦免宗教罪行。
其权力范围相对较小,且更多地侧重于宗教教义的解释和宽恕,而非直接的执法和审判。
因此,菲斯的父亲才会不惜代价的,将他捧到审判所红衣主教的位置。
菲斯父亲的这套操作,明眼人都能看出打的是什么主意,但奈何谁麾下的势力中,没有纨绔子弟或是犯错的亲人和下属。
想要不接受教廷律法的惩处,就不得不跟菲斯的父亲处好关系。
因此,所有人都只能看破不说破,睁只眼闭只眼。
毕竟神权如光,照见崇高,亦投下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