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叫贤哥(2/6)
陆续走出来,跟着工程队,商队,大船去往各地做工,亲戚套亲戚,朋友喊朋友,很多能走出去的人都跑到热点地区做工,在当地形成了出门做工的风气,口口相传,人人热议,有好事人忽悠村里一傻子,说是傻子也不是实心全傻,嘱咐点事也能办成,去打桶水,这人脑子不转圈,直接就去打水,来帮我砍树,他便去帮忙砍树,忽悠他说洛阳有好活,能挣钱买媳妇,你也去呗,这货不疑有他,转脸就跟人跑洛阳去了,说是洛阳,其实去的是临汾,那边有大工程开工,需要的人力很多,顺利的跟着一支工程队进场上工,一开始还好,后来工友发现这货有点傻,时不常的欺负他,骗着他玩,带他工的一人经常骗他的餐费,因工程队结算工钱方式的问题,每天只给发餐费,工费要等月初才发上个月的,发的工钱也不是现金,而是直接存进个人账户之中,只需要到银行支取即可,每日领的餐费经常被带工这人骗走,一开始三十文还只是骗十文五文的,这傻货虽然吃不饱,可也勉强能过得去,后来变本加厉直接全给骗走,这货饿一顿两顿还行,饿两天三天谁也受不了,再加上工程队都是重体力活,别说不吃饭了,就是吃不好都受不住,喝了两天凉水后再也受不住,跟带工这人要钱吃饭,带工这人还想忽悠,这货急眼了,一锤楔脑袋上,带工这人当时就直挺了,工友过来紧急救治,发现跑几步这点时间带工这人已经死透。司法部介入调查,判三缓三,送军务司执行海外项目工程,专门挑选了最优秀的组长带他开工,除了过年不能回家外,其他与在工地并无区别,对他本人来说并无区别,三年过后会算清工资送回家中。洛阳大学以此案例作为辩题发起了第一届大学生辩论会,争议点一,非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这样的傻子杀人是不是应该入刑,争议点二,判三是不是太轻了,争议点三,判三是不是该缓三,争议点四,是否应该把这些人圈禁,毕竟他是还是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争议点五,带工这种人是不是该入刑,霸凌哄骗他人是不是也有罪,具体是何刑名,争议点六,工程队是否有连带责任,只是赔偿带工这人家中一些钱财是否不妥,负责人是不是该问责甚至入刑,争议点七,是否应该对特殊人群特殊照顾,特殊人群的人身权利应该如何保障。
第四典型案例,经济犯罪,取缔代办等各种组织机构一百余家,其中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