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则」

第446章 萧让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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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萧让赴美(2/3)

意借这笔钱,完全是因为我以为他是夫妻买房,他还不上钱,我还能找他老婆——我方推定这笔借款是假的!”

她继续拿出另一份证据材料。

“这是我方到案涉房屋的房产公司取证的当初的收款回单。回单上显示的付款账号,并非原告的银行账户,而是来自原告的父亲魏某某的银行账户。

而该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流水明细,显示在这笔五百万的房款转出前,该账户并未有一笔五百万的现金存入,并不符合原告和证人的证言证词——证人当初以现金将五百万借给原告,原告之后存入银行卡,从银行卡刷卡支付房款。

根据原告和证人交代的关于这笔借款的资金走向,我方经过调查取证,没有一处是符合的。也就是说——这笔借款,从头到尾,只有一张借条,没有半点资金痕迹。故我方推定这笔借款是假的!”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原告律师,你们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律师正要说话,魏田一把扯过话筒:“我想起来了,房款确实是从我爸的卡里付出去的没错,但事后我把从聂源那儿借的五百万现金还给了我爸!”

宁稚:“原告,既然你父亲有足够的资金,你需要钱买房,为何不是问你父亲借款,而是问朋友借款,并且约定了和高利贷无异的利息呢?你就算想给利息,这些钱给你父亲,难道不好吗?”

魏田一噎,说道:“我父亲是守财奴,不会给我这么大一笔钱的。”

宁稚:“既然你父亲是守财奴,那他为何又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你支付房款呢?”

魏田:“因为我承诺事后以现金还给他!”

宁稚:“如果原告一定要坚持这笔五百万的借款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我方就需要向法庭申请原告的父亲魏某出庭作证了。包括这五百万的现金,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方也一定会调查到底!”

廖敏红着眼睛,不甘地看着魏田:“魏田!你们一家都是没良心!当初你父母说没钱在北京买房子,所以我父母出资在北京给咱们买婚房!可结婚才几年,你爸却拿出五百万,给你为小三买房?”

魏田:“我说了!这钱是我向魏田借的!”

宁稚看向证人:“证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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