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0章(2/2)
委员会。
国资委对这个案子同样非常重视。
细论起来,他们其实才是最头疼的。
作为被告,他们似乎应该为自己辩护一番,想办法证明轧钢厂当年那个改制,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但这中间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当年负责这个工作的国资委负责人李芳,现如今,正在监狱里待着,还要好些年才能出狱。
也就是说,当初干这活的人已经判刑了,而且判得贼重,十好几年。
这事儿如果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问题,李芳为什么会去坐牢呢?
仔细捋一下,其实内部的逻辑是清清楚楚的。
轧钢厂当年改制,就是有问题。
这本来就是李芳的罪名之一。
只是当时审判的时候,只追究了李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责任,却把轧钢厂本身给漏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