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尽奸臣后,大明盛世三百年」

第27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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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1章(1/2)

“行了,第一题已破题和立意了,接着第二题,还是从附带的《曲礼》、《王制》、《新安制》、《王杖诏令册》等四篇典籍开始破题吧!”

……

《礼记·曲礼上》: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

《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

《王杖诏令册》:制诏御史:年七十以上,人所尊敬也,非首、杀伤人,毋告劾,它毋所坐。年八十以上,生日久乎?年六十以上毋子男为鲲,

《新安志》:愚民嗜储积,至不欲多男,恐子益多,而赀分始少。苏公谪为令,与民相从为社,民甚乐之。

四篇典籍迅速的被整理了出来。

这一题众人看的很是明白,毕竟华夏自古便是以孝治天下,入学开始,这种思想就被灌输。

这道策论的目的很明显就是问问养老制度如何建立,但首先你得搞清楚历朝历代的养老制度的利弊后才能提出新的可行的!

周王室赐杖,先秦掌病、汉朝免赋税徭役、南梁存留养亲、隋唐悲田养病院、宋元家庭养老、明朝养济院等等。

例如先周朝赐杖,老者可以拄着这个杖去不同的场合,这个是身份的象征,旁人见到这样的老人都需要表示尊敬。

但百姓首先要考虑的是温饱,都吃不饱穿不暖尊不尊敬的有什么意义?

再如魏晋南北朝的律法倾斜,犯人需要执行死刑或者是被流放,家中无人照顾老人的话,那么犯人可以暂时暂停行刑,在家照顾老人,等人终老之后再执行。

想法是好,但谁能保证这个犯人在照顾期间会不会逃走?会不会再次杀人、劫掠等等?如果再次发生,那么这个责任算谁的?

是朝廷的责任,还是犯人的责任,如果犯人再次杀了人,家中有老人在,那老人是不是就是免死金牌?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来效仿?

……

相对于考生们的议论,负责改卷的考官们则是稍微轻松了许多,以为皇帝在考试结束后,就差人送来了策论中涉及出处的典籍、出题目的、考察范围、得分明细等等。

以众考官的能力,待所有试卷弥封、誊录、校对完成后,他们也讨论出了每到策论的大致方向,不说轻松拿捏考生的试卷吧,肯定不会像刚开始看到策论题目时那么的心惊了。

一份份的试卷如流水般在考官们笔尖划过,他们由开始的好奇考生们会不会给出新颖、可行的方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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