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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5章 张冠李戴《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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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5章 张冠李戴《隐户》(2/4)

“时下,明火执杖之贼,官府不敢以贼视之,反以奸民称之;逾墙苟合之辈,不自认其淫,而自以为盗。世道之变迁,真乃令人咋舌。若今县衙有狐,亦必大呼‘吾乃隐户’,此理之必然也。”

于章丘之地,绅衿与平民于漕粮、徭役及火耗等税项上负担悬殊,平民数倍于绅衿。

故而,有田之家皆欲依附绅衿,以避重税徭役。

此虽无损国帑,却实伤吏利。县令钟公,上书请革此弊,得允。

遂令绅衿自首所庇之民。

然,狡黠之民借此要挟绅衿,乃至绅衿数十年前所售之产,亦被诬为代隐,讼事频发,奸民多以胜诉获利。

钟公对此类奸民皆有所纵。

故,忠厚之家频失其产。

有李生者,亦被某甲诉于官,同赴县衙受审。

某甲称李生为“秀才”,李生则厉声反驳,拒认秀才之名。

双方争执不下。

县官询衙役,皆证李生确为秀才。县官问李生:

“何故不认?”

李生答:

“秀才之名且搁置,待吾等田产之争解决,再认不迟。”

呜呼!以“隐户”之名,人皆欲得之;以“秀才”之名,人皆欲避之。世道之变迁,真乃令人叹为观止!

还有人呈上了一份匿名的诉状,字里行间透露着愤慨与无奈,诉状上如此写道:

“呈诉人原壤,为抗拒律令、图谋产业之事而来:吾因年迈体衰,无法承担徭役。拥有毗邻城邑的五十亩良田,于隐公元年之际,姑且寄存于狡诈之徒颜渊名下。时下律法森严,理应主动坦白。然而颜渊此人,长期霸占,拒不归还,视若己出。吾前往理论,却遭其师长率七十二门徒,以拳脚相加,棍棒伺候,致使吾腿脚伤残;复又将吾囚禁于狭窄巷弄,仅以草席一张、清水一瓢度日,几至饿死。恳请乡亲邻里、地方保甲作证,伏望大人剥夺颜渊功名,严惩不贷,使我血汗所得、祖业重归我手,特此呈诉。”

此状之离奇,堪比柳跖控告圣贤伯夷、叔齐之案。

提及原壤,亦非池中之物。虽年事已高,却智谋过人,平日里嗜好研读律例,洞悉其间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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