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蒙元王朝下的“四等人制度”。(4/4)
的重要部队,通常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
蒙元朝廷时代,只要你是汉人,或者是南人,不管再怎么为蒙元卖命立功,也不可能在军队中获得有实权的晋升。
就连武器,汉人和南人的士兵,都受到严格管制,更是禁止私藏兵器,否则就是重罪。
所有汉人和南人士兵的武器,都要交由仓库统一保管,只有在作战,出戍时才能持有。
在民生上,更是有“初夜权”与“摔头胎”的黑暗压迫。
(“初夜权”和“摔头胎”没有正史记载,只是民间流传,就不细写了。)
(既然这个民间野史,能一直流下传,那么个人认为,就不是空穴来风。)
(只为没有被正史记载下来的原因,就像,五胡乱华时,一样没有正史记载“两脚羊”一样。)
诸天万界下,大明前期时代中,特别是那些,经历过元末乱的大明百姓。
他们是最不想看到,大明王朝的将来,无论是朝廷官府,还是军队,也会腐败与黑暗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