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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遗愿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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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遗愿重担(5/7)

县试、府试、院试卷都是榜首者被称为“小三元”

以明清时期的科举制为例子,大致有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童试】,感觉看过种田文之类有涉及的小说应该都知道一点。这里就简单提一下【童试】。仅供参考!!!

【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小阶段。

【县试】:

一般考5场,也可能是4、6、7场,每场考长一天,第一名为“县案首”,若无意外则无需参加后面的院考,直接“进学”,获得【秀才】功名。前十名称为“县前十”下次考试会坐在【堂号】(距离主考官近的位置)。

【府试】:

一般在四月举行,共三场,考两天,黄昏时可交卷。由知府主持。府试合格后可参加院试,通过者称“童生”。第一名称“府案首”。

【院试】:

时间:三年内举行两次。其中,辰、戌、丑、未年举行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举行的称为“科试”。

主持考官:各省学政(也称提督学院,这个后续大家感兴趣自己搜一下),由皇帝钦派翰林院充任,每省一人,等同钦差,三品以上充任。

场次:两次,正试和复试。

通过者为“生员”,即“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为“廪生”(国家按月给粮),其次为“增生”(不供给粮食),再次就是“附生”,即才学的附学生员。

秀才的特权:凭除差役(即各种没有报酬的劳役),见知县不跪,可穿盘领长衫,头戴方巾,脚穿长靴,(是的,没错,古代穿衣服也是有阶级限制的,这就是“礼乐制度”的表现之一),免纳公粮。假如秀才犯罪,地方官也不能随意对他用刑或处罚,要先上报给学政,由学政革除他的秀才功名之后才能按照普通百姓处理。

科举第二阶段是【乡试】。

【乡试】:

场次:三次,每场三日。

时间:三年一次(子、卯、酉年的八月举行,八月是秋季,称“秋闱”)

应试对象:本省生员、监生、荫生、官生等。

放榜时间:农历九月初五到十五,那时候正是桂花盛放的时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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