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御史后,我怒喷建文帝」

第3章 上门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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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门讨债(2/4)

普通老百姓,一家几口种五亩地,每年产粮约莫十三石左右。

以洪武年间官府规定的平价米每石米八钱银子的标准计算,一户农户年收入在十两银子左右。

一百两银子,足够老百姓开销十年!

“徐相公,你这是什么意思?”唐员外眯着眼,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少年郎。

徐闻道:“我借你银子,自然要还的,但只借了一百两,而且说好了三年内还清,这才过了两年半,还有半年呢,你急什么?”

唐员外嗤笑道:“一百两?那只是本金!取利五分,三年共计利息四百七十九两一钱八分,算上本金便是五百七十九两一钱八分!”

“剩下那半年利息,便去掉零头,收你本息共五百两,听明白了吗?”

说着,唐员外从怀中掏出一份借债文书拍在桌上,上面赫然是徐闻的签字画押。

“啊!这么多?”

听到自家少爷欠下如此多的债,岳冲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得搬砖多少年才能还清呐!

岳盈盈也是急得快哭出来,小手紧紧攥着裙子。

“呵呵!”

徐闻笑了笑,示意二人稍安勿躁:“这钱不合法,不必还了。”

不还了?

不仅岳冲二人震惊,便是债主唐员外,听后也愣住了。

“徐相公,你当真是不要读书人的脸面了?”

“来人啊,将他拿了押去县衙,你既耍赖,看老子如何让你小子身败名裂!”

徐闻抚掌道:“好啊,去县衙,请知县老爷评评理!”

“本少爷倒想看着,你这奸商是如何伏法的!”

唐员外惊疑道:“什么意思?”

徐闻道:“依我《大明律》,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最大不能超过本金。

而且唐员外放高贷,利息五分,明显超过律法规定的三分利,是违法行为。

地方各级官府处理债务案例,基本都是按照大明律这一条规定断案的。

便是去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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