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金牌律师,被客户送进监狱了」

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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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1/2)

林川点开新闻后便看了起来。

还是援引的官方通报,1月23日16时许,司机王家强在拉拉货平台上接到了马玲玲的搬家订单,当晚20时21分,王家强驾车抵达马玲玲所在的小区。

双方见面后,王家强询问对方是否需要付费搬运,被拒绝后马玲玲独自将个人物品分17次搬运至车上,期间花费了近四十分钟。司机王家强表示等待超过四十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马玲玲并未理会。

当日20时57分,王家强驾车出发,马玲玲坐在副驾驶位。在行驶途中,王家强为节省时间更改了行车路线,马玲玲多次提出车辆偏航,但王家强并未理会,随后马玲玲将身体探出车窗后坠亡。

据警方勘查与王家强的供述,其在马玲玲跳车期间,仅轻点刹车,并没有采取其他措施。

经潭城法院一审审理,司机王家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新闻中还提到那名死者并没有被性侵,在其身上也没有找到司机的指纹或者dna。

林川看完了新闻通报,心中不禁觉得有些纳闷。

如果这个案件真如通报所说,那么司机应该是没有罪的呀?

造成对方死亡要么故意,要么过失。

通报中认定了司机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且女方的死亡后果源于其跳车行为。

那么换句话说,就是司机应当对女方的跳车行为具有可预见性!

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了!

你正常乘坐汽车,为什么司机要预见到你会跳车?

难不成跳车是一种常态?

按照这份判决结果,那以后各位司机就要注意了,你必须要对乘客的跳车行为具有前瞻性和可预见性!

想到此,林川已经有些后悔刚刚的评论了。

刚说司法系统没有问题,紧接着就出现了这则通报!

简直是啪啪打脸!

这种案件还能这么判?

林川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法治进程还是任重道远呀!

……

第二天上午,林川醒来之后便去了法律服务所。

他准备和吉祥商量一下,将律所的股权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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