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与陈群你侬我侬(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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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夏凡特意整饬了衣着打扮,带着礼物,和典韦往陈宅而去。
接门房通禀后,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激动得喊道:“速请贵客至正厅!”
少年一身儒服,头戴高冠,形容昳丽,正是陈群!
夏凡与典韦走至厅前,陈群道:“不想夏公子如此年轻,果真少年天才也!”
“长文兄此言,愧煞我也!久闻长文精通诗文,律法,于为官之道亦见解独到,今日能畅聊一番,凡何其幸也!”
陈群口中谦让不止,心中却郁闷:“吾近来初涉律法,家族倒力主从政,此乃秘事也,怎从他嘴中道出,好似天下皆知一般?”
二人商业互捧一阵后,夏凡强忍不适饮了一番茶。
东汉末年的茶,还是煮茶,就是把茶叶像煮菜叶一样煮成菜汤,后来又添加“葱、姜、枣、橘皮、茱萸、薄荷”等调料一起熬煮。这滋味……啧啧啧,保证各位读者大大绝不会再喝第二口。
茶罢,陈群迫不及待拿出竹简,说道:“吾痴长汝几岁,便称一声贤弟。昨日拜读此简,愚兄彻夜无眠,不得其法。还请贤弟教我!”
夏凡昨日拜帖之所以能容易得到“回帖”,是因为他耍了个心机:投其所好!
历史上的陈群可以起草《魏律》,可见即使年青时水平还达不到,但兴趣还是一定有的。
所以夏凡昨天的竹简上出了一道填空题——
某朝南昌祝守以廉能名。皇亲宁府有鹤,为民犬咋死,府卒讼之云:“鹤有金牌,乃出御赐。”祝公判云:“_____________________”竟纵其人。”
陈群初品,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是实际代入祝守身份后,便开始犯难了:一方皇亲国戚,得罪不起;一方贫苦小民,重罚难安;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而又有理有据?
苦思一夜,未得良法。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听到夏凡前来的激动一幕。
夏凡轻笑一声,念出答案:“鹤犬案者,判云:鹤带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岂干人事?”
“妙!实在绝妙!今日得此判词,一夜辗转,值也!”陈群兴奋得哈哈大笑。
夏凡笑道:“祝守之能,非止一案!时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