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法律为婚姻护航 (十四)(3/4)
没有好处。”
贾晓臻深吸一口气,说:“看来这抚养权争夺还真是个复杂的事儿。不过老师也说了,离婚并不是和孩子关系的终结,单方抚养也不能切断血脉亲情。就算孩子跟着对方过,我们也不能不闻不问。”
阿丽点头表示赞同:“没错,不管婚姻变成什么样,我们都不能忽略孩子的感受。要用心去维系和孩子的关系,不能因为自己的生活而忽略了孩子。”
阿丽又翻了翻笔记,接着说:“除了婚姻尽头的抚养难题,这节课还提到了半路夫妻会遇到的孩子问题。现在离婚、再婚的比例不低,很多人都会面临这个情况。而且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这种特殊关系,很多人都缺乏法律常识。”
贾晓臻好奇地问:“那再婚的孩子有哪些情况呢?”
阿丽说:“有三类。第一类是孩子未成年,跟我们共同生活。用法律术语说就是‘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孩子对我们也有赡养义务,而且我们和孩子之间都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几乎是一样的。”
贾晓臻有些担忧地说:“那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对他再好也白忙乎。”
阿丽笑着说:“老师也说了,这种顾虑是没必要的。只要我们把孩子当亲生孩子疼爱,将来孩子也会有回报。就算孩子不明事理,法律也会要求他回馈我们。”
贾晓臻点了点头:“这样也公平,付出就应该有回报。那第二类呢?”
阿丽说:“第二类是孩子没成年,但不跟我们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下,法律不会强制给我们设定抚养和赡养义务,一切自愿不强求。不过要注意的是,和我们结婚的这个人可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他们有抚养义务。他们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时候,我们要理解和配合,别让他们夹在中间难做。”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这确实有点难处理,不过为了家庭和谐,还是得互相理解。那第三类呢?”
阿丽说:“第三类是父母再婚时,孩子已经成年。这种情况下,孩子无论是否跟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相互之间都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所以不用担心孩子会和自己的亲生子女争夺遗产什么的。当然,如果双方投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