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是杀人未遂(1/3)
第744章是杀人未遂
法官挥手打断了邓新荣,不让他继续声情并茂的发挥下去。
“请控方举证。”法官说道。
何律师与坐在他身边的助理低声交流一番后站起身,助理从文件夹中取出一页纸递给他,“这是本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证实被害人林书瑶女士因腹部刀伤导致流产。”
接着法庭一侧的大屏幕上出现了那份诊断证明。
接着,何律师又说道:“由于现场只有三人,所以没有目击证人,不过由于家里有监控,所以全程都被拍下来了。”
屏幕上开始播放那天的情景,我虽然看过,但是再次看到邓思思拿着刀刺向我妈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闭了闭眼。
我爸妈没出庭是对的,监控里邓思思凶狠的样子分明是想要她的命!
而邓新荣在一旁冷眼旁观,脸上只有一闪而过的惊愕,接下去就是冷漠地看着邓思思试图再次用刀刺向我妈。
当监控视频播放完后,何律师说道:“我认为,这起案件并不是像嫌疑人自称的,是一时冲动的激情伤人。
理由有三点:首先,我们从视频上可以看出,嫌疑人邓思思是从餐桌的这一头特地绕到另一边去拿水果刀,中间走了好几步。
当时水果刀放在另一头的果盆里,我们注意看,如果不是她把水果刀拿出来,在座的各位根本看不到那里面有刀。”
旁听席上的学生们纷纷点头,“确实啊,嫌疑人对现场物品摆放位置非常熟悉呀,这明显是站过点啊。”
另一个男生拍了刚才说话的那人脑袋一下,“还踩过点,你以为是江洋大盗啊,之前不是说了这是嫌疑人是常年借住在姨妈家的,对她家熟悉很正常啊。”
何律师还在继续分析:“所以按照嫌疑人站立的位置,是看不见那个果盆里的刀,她会走过去拿刀,说明她的主观上就是想要拿那把刀。
我们都知道,激情伤人的特点是随手拿起物品当作凶器,可能是所能抓到的任何一件物品。
然而嫌疑人附近伸手可触及到的物品,有花瓶、茶杯、甚至还一瓶红酒。
她都没有拿,而是绕过这些去拿了刀,那么我认为嫌疑人明显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