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一首将进酒,气疯李世民」

第742章 放跑条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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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章 放跑条大鱼(2/3)

等王敬直点头,皇帝便看向李崇义,问道:

“崇义那边查到什么线索没,铸造玄甲的手艺朝廷独一份,若朕想的没错,这些流落在外的,定是从军器监中流出!”

一直在那大眼瞪小眼,专心听热闹的李崇义,重重点了点头:“有线索!”

“嗯?”

李二陛下惊疑一声,本来只是多嘴一问,却没想...这小子觐见是真有要事汇报,还以为是闲的慌来宫里找他唠嗑。

《唐律疏议》记载:‘若有矛、矟者,各徒一年半’,意思是说,每私藏一只长矛,赏短期徒刑一年半。

而相比之下,私藏弓弩、甲胄的惩罚却要严重得多。

‘弩一张加二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私造者各加一等。甲,谓皮、铁等。具装与甲同。即得阑遗,过三十日不送官者同私有法。’

一张弓弩罪加二等,一具甲胄或三藏弓弩,流放两千里,三具甲胄或五张弓弩,当街绞死,民间私造弓弩或甲胄者,罪加一等。

就算是路边捡到甲胄,三十天内不送到官府,也和私藏同罪处理。

在如今的大唐,民间私造皮甲都属于砍头的大罪,更不要说铸造铁甲,那更是非大工匠不可为之。

而工艺流程更加复杂,材料也受到严禁的玄甲,除了军器监,民间难有余力去制造。

李崇义悄摸打量皇帝一眼,沉着脸有些无奈的道:

“经某这段时间的搜查,上任军器监多年来中饱私囊,在他藏匿的军器监甲弩坊的账册中,有大概八十具铁甲、数百弓弩未按规定销毁记录。”

“多数铁甲与弓弩流通在外,散落于各个世家,少许则被私自贩卖,下落不明。”

李二陛下瞬间明了,李崇义为何要如此打量自己,但凡前些日子,自己没有同意军器监的乞骸骨,那今日就能以重罪缉拿,彻底查清武备的去向。

但眼下军器监已然告老还乡,朝廷再派兵前去搜捕,恐平生波澜。

万分无奈的瞪了李崇义一眼:“你既然在暗中彻查上任军器监的渎职行为,为何不与朕明说,现在好了,白白放跑了一条大鱼!”

李崇义瞪了瞪眼,不敢相信这种推卸责任的话,会从李二陛下的嘴里蹦出来。

要不是您老事前开了金口,他会眼睁睁的看着军器监离开?

要知道,自打前些年进了军器监,察觉到仓库进出数目对不上后,他便开始暗中搜集证据。

多年来是夙兴夜寐,时刻不敢放松,好不容易到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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