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部落生存记」

第192章 冬季的规划(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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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冬季的规划(九)(2/5)

,判断孰对孰错;如有异议,可申诉至大巫师及族长处;如私下打斗,一经发现,无论对错,双方各笞二十;打斗中如持械的,罪加一等,罚苦役一个月至一年;如若更严重造成族人受伤及死亡的,视情况罚苦役数年或直接斩首……”

部落维护秩序的手段目前还比较简单,除了对于矛盾的预防和提出解决办法之外,还规定了部落的一些禁忌,比如严禁族人间的血亲复仇,对多次扰乱部落秩序的族人采取驱逐或流放的惩罚等。

这些基本的判罚得先提出来,让大家知道哪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干的,干的话,就要做好受罚的准备。而熊部落目前所拥有的几种处罚措施,总结起来就是“笞役斩”这三项,额外还增加了一条流放\/驱逐。

笞,就是用竹条捆成的一根棍子,在臀部及后背抽打的刑罚,一棍子下去,就能带出一条血痕,半个月都好不了;

而苦役,则是在工作之后,继续干活4-6个小时,而且干的都是挖煤矿、挖铁矿这些重体力活,一干就是几个月,让这些人体验一下黑煤窑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斩首就简单了,一次性解决,保证不留任何后患,体验者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差评出来。

当然,“笞役斩”这三项刑罚太过笼统,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肯定还会有一些改变,但刑罚就是刑罚,只要触犯,就要按照这个要求来执行。

判定族人是否会触犯这个刑罚的,一般是由熊黑带着几个巫来判断及定罪,熊黑作为熊部落第一任“法官”,在族人里很有威望,能镇得住场子。

三个月以下的苦役不需报备给族长和大巫师,由熊黑自行判定,只要保留相应的判罚材料留待每月检查即可。

而超过三个月的苦役直至斩首,则必须报给熊洪和熊巫,由他们进行判断和定夺。

熊洪深切地知道后世的一些冤假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虽然是在原始社会,熊洪的权势无可撼动,但他还是想尽量地公平公正,让熊部落的族人们有着更好生活地权利,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些保障。

而在部落推行这个刑罚的制度,也是为了以后与其他部落交流,所产生的矛盾有个参考,毕竟熊洪还是很希望与这些部落友好交往的,提前把这些准备工作给做好,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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