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周律和本所有缘(1/4)
带着好奇,朱浩轩继续往下看,然后他便知道了那位周律师的辩护思路。
“犯罪行为的连续性……这样貌似确实可以推出来,然后那个当事人的行为就有了防卫性质……这种思路很可行!”
朱浩轩可不是那种纸上谈兵的刑辩律师,他现在虽然是律所主任了,但依然经常办一线案子,而且理论研究上也紧跟着目前的潮流。
所以他知道这种推定依据的,这一手操作确实精妙,不过异地而为的话,朱浩轩认为自己也可以想到这一点。
只要和当事人会见过,那就能知道对方之前存在很多次的殴打以及要钱等行为。
那么现在就有个问题,防卫性质有了,防卫程度怎么弄?
正当防卫就这俩要求,一个是防卫性质,一个防卫程度,俩都具备那就是正当防卫,只要刑案做得多了,这些东西都是下意识能想到的。
换句话说就是经验丰富,律师和医生比较像的就是这点,上学时候那些大部头的书不知道看了多少,但是,病人的病很少能和书上说的那么标准,实务中的案例也很少能和书上那样。
有很多人都看过那些段子,某某去医院,医生看了就打电话喊实习医生们过来,给他们介绍说你们这个病人的情况很标准,和教科书上差不多……
所以经验非常重要,一个律师是不可能把所有法律都记住的,遇到问题了同样要去翻法条和司法解释。
朱浩轩继续看,然后他就看的完全入迷了,视频中的那位周律师从民事出发,以民事撬动刑事,然后提出了神来之笔的“恶势力认定”!
“精彩,真的太精彩了!”朱浩轩忍不住拍着桌子喊道。
这一手他是真的没想到,或者说,哪怕他自己去做这个案子,这一手也不可能想到,因为他脑子里压根就没想到“恶势力”。
这玩意本身是当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时候提出来的,当时提出这个专项行动的背景很多人也都清楚。
而在这之前,基本上没人想到会把“恶势力”这个帽子给扣到学生头上。
但是偏偏《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专门还提了一嘴,认定未成年人恶势力团伙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