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富他爹,被全网捉奸?」

第168章 反网暴第一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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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反网暴第一人(2)(1/4)

“根据我国刑法,如果造谣视频的点赞数量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时,已经可以认定为诽谤罪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主持人明显做过功课,给电视机前的观众科普。

“不过幸运的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否则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对滴。”江沐熙点头赞同。

主持人:“那么我还有个问题,江小姐您刚才所说:所有造谣的头部的账号媒体都已经收集完相应证据。”

“请问,我要怎么理解这句话呢?因为在我们的理解里,收集证据以及打官司都是需要很长的时间,一个人恐怕很难完成。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观众想要探究的事情。”

而这其中最想知道的莫过于造谣的账号了,说不准江沐熙只是唬人,吓吓他们。

一个人,就想把所有头部账号都告了,开玩笑呢?

江沐熙浅浅一笑:“确实,如果单纯只是我来完成证据采集工作的话,很难完成,但我委托了律师事务所啊!”

“我记得大约有几百人的律师团队,每名律师盯紧一家媒体账号,负责证据的记录等工作。”

此话一出,电视机前的观众先是愣了一会,随后猛的亮起眼睛,仿佛打开了新大陆,感叹这姐是真的猛啊!几百人的律师团,人家是真不差钱。

就在这时,有律师界的朋友评论证实:“前段时间确实有神秘人招募大批律师,我们律所当时觉得有猫腻,迟疑了没接,但听说案件后肠子都悔青了!”

“三十万的报酬,外加报销差旅,而且还是造谣这种板上钉钉的案件,但凡证据足够,对方几乎没有翻身的余地!”

“而且官司的赔偿金归律师所得,如果进去越久报酬也会越高!”

“后来据说因为造谣事件的又一次扩大,再次招募律师。那么,我很荣幸加入到这场浩大的反网暴官司!”

这时候,摄像头前的江沐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视频:“当然,为了防止有人说我造假证,口说无凭,那么我会展示一部分罪证。”

随后,直播开始播放提前制作的内容。

和图片证据不同,视频证据需要完整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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