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此子虽小,己明事理(3/4)
路遥接着宣判:“本官现在宣判:王思明当街殴打他人致人伤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官现在判处王思明流邢三年。并赔偿被害人医药费,五两银子。考虑到王思明年纪尚小,不能长途跋涉,将流放地点定为西峡山矿洞。”
又吩咐周围衙役道:“来呀,给王思明带上枷号,先关入县衙大牢,明日一早流放西峡山。”
就他家孩子那娇生惯养的样子,在矿洞里挖三年矿,就算不死回来也没个人样了。
那绸缎庄的东家和夫人扑通一声跪倒在路遥脚下,苦苦哀求道:“大人你不能这么判呀,我家孩子才11岁,什么都不懂,再说他年纪这么小,去矿洞里挖矿,哪里还有命在呀?您这是在判他死刑呀!”
路遥一脚将他踢开:“我才问你,你家孩子打人的时候你们看见了吗?”
那绸缎庄的掌柜,哆哆嗦嗦的道:“看,看,看见了。”
路遥面向众人道:“大家都听见了,他看见他家孩子行凶却不阻止,那本官判他一个纵子行凶,很合理吧?一大明律纵人行凶,纵人者与行凶者同罪!来呀,把他也枷号枷了,明天一早一起送到西峡山。”
那绸缎装的东家立马哭天抢地:“大人冤枉呀,你如此判罚,小人不服!我家孩子才11岁,什么都不懂,他还是个孩子呀!”
路遥道:“你说他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随即嘴角露出一抹坏笑,指着街边的一坨狗屎道:“王思明把那个馒头给吃了!吃完了再把我打一顿。”
那王思明不知道路遥到底要干嘛,但是他知道,他马上就要被流放了,也不见他出来,就躲在他母亲的背后哆哆嗦嗦的,只露出了半个脑袋。
路遥大声道:“王思明本官让你把那个馒头吃了再过来打本官一顿,你没听见吗?是不是要本官亲自喂你吃那馒头?”
那王思明吓得跪倒在地:“大,大人那不是馒头是狗屎。”
路遥又捡起地上,他用来打小女孩的那根棒子,往王思明的脚下一扔:“现在你拿起棒子,来打本官一顿!”
那王思明哪里敢捡那个棒子,趴在地上,吓得浑身发抖:“啊,大人,小的不敢。”
路遥走到他身前,一把把他从地上薅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