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说这是律师?」

第184章 别误会,是我推动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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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别误会,是我推动起诉的(1/4)

周云回到酒店,用了半小时就把举报材料准备好了。

体制内举报这种事,你说有用也没用,你说没用但其实还有一点用,关键是用对方法。

周某人在这方面总结的有三点。

第一是必须实名,这个基本上都能想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回复就是,实名举报优先处理。

如果怕被对方知道是你举报的,那就没办法,因为匿名举报很多时候都不会怎么审查。

第二,事实明确依据充分程序得当,这三个可以放在一起说。

就是说你要把对方违规的事实写清楚,以及违反什么规定写清楚,举报的程序也必须合法。

第三,责任到人,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事实上体制内的基本上都明白“责任到人”这个的杀伤力,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好调查。

不然很多人举报那都特别笼统,有的直接说某某地方不作为,那行了,你等着扯皮吧。

用邮政将举报材料寄出去后,周云也就没再理会,接下来安心等着就行。

法院那边还没结果,反倒是公安机关那边有消息了。

“吴警官,你是说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了?”

手机中的吴启文开口道:“是周律师,我专门和你说一声,现在我们的侦查工作要在检察院指导下做了。”

“然后就是,现在已经批准了取保候审,完了把保证金交一下,你们明天上午就可以把人接回去。”

没有逮捕,而是选择了取保候审,这个周云并没有很意外。

看来检察院那边应该也发现了这个案子有那么一点点特殊,不是那种纯粹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如果是那种情况,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一般不会取保的。

这是个好消息,周云很快拨通了郭喜田的电话。

“对,已经取保了,今天去把保证金交了,明天就能把孩子接回家了,钱不多,让孩子在家里好好休息两天。”

“案子不用担心,我在处理。”

另一边,郭喜田闻言顿时大喜,虽然只是取保候审,但他之前也听人说过,能取保候审,那就说明情况比较好。

还是那句话,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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