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之道法自然」

第1章 制使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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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制使钦差(4/9)

却因获罪于朝中权贵被贬,出居,差遣至这汝州做得一任司炉之职。

那位问了,这“出居”是啥?那“行”又为何意?

这“出居”可不是什么好事,便是京官犯罪被逐出京城,限地居住。

具体待遇么,就是你只能在限定的地方居住,不能出来随便乱逛。也就是跟蹲监狱差不多,只不过是放风的地方大了些。但是,分派给你的活麽?倒是不少你一件,还得继续干。

这“行”且是有些个讲究。

北宋官制比较乱,如果想说清楚讲明白那可不是几篇论文能讲清楚的。

各位看官,咱们也避繁就简,且将它粗分为官、职、差遣三种来解释。

如这程远来说,太常寺郎中为其官位,用于定官品级放俸禄,此唤做“寄禄”。太史局令为其“职”,也可以看作当时官员的荣誉头衔,既能提高官员威望,亦可增加官员俸禄。

这“差遣”麽,也就是他担任的真正可以行使权力的职位。

这四品郎中做八品的差事,虽与官阶不符,但是在这大宋倒也是个常有之事。官员的高位低职在宋亦是寻常,这种情况叫作“行”。也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借调。

那宋粲亦是如此,本是寄禄的五品的宣武将军,职,武胜军中郎将,却也“行”作六品的殿前司马军虞侯。

这寄禄官衔且只得其俸禄而不参加正经工作的,属无权有实。

不过,即便这无权有实的虚职且也不是人人皆可得之,那是真给钱!而且还不老少的。若想得一个寄禄,那可是要凭了祖上荫功,讨了圣谕敕封才能得之。

所以,看宋代的官员且不看他官有几品,倒是看“事”或者“行”被“差遣”的什么实际职权。

说这程之山倒是个异类。本朝郎中之寄禄品序应为从五品,偏偏他拿了正四品的俸禄饶是个怪哉。此翁虽被贬出京,于这汝州行这司炉差事,却官俸不减,倒是让人颇为费解。

此等怪异倒是一个事出有因。

传,崇宁五年,太史局测得“彗出西方”,又适逢岁在丙戌。天干之丙属阳之火,地支之戌属阳之土,为火生土相生,两阳相克,有“兵丧大饥”之相。

在“豫大丰亨”国运鼎盛之际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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